2024年5月18日,嘉善县惠民街道工作人员发现在惠民街道台升大道南侧河道内某处雨水管排放口有黑水排出,经执法人员初步调查,发现系因某公司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所致。
经现场勘验和技术排查,上述公司存在污水管和雨水管串管的问题,导致污水通过雨水管网排入惠民街道台升大道南侧河道,执法人员向该公司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于2024年5月26日17时前整改完毕。2024年5月24日,该公司通过管道堵漏、冲洗等手段完成整改。
上述公司的行为违反《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二十条、《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已构成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覆盖范围内的排水单位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区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的违法行为。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四十九条、《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二十条:城镇排水设施覆盖范围内的排水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污水排入城镇排水设施。
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区,不得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四条:城镇排水设施覆盖范围内的排水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污水排入城镇排水设施。排水户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未取得排水许可证,排水户不得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城镇居民排放生活污水不需要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
在雨水、污水分流排放的地区,不得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
工程建设疏干排水应当优先利用和补给水体。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覆盖范围内的排水单位和个人,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污水排入城镇排水设施,或者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区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单位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覆盖范围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污水排入城镇排水设施,或者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区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单位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城市排水、排污管网,是重要的城市基础设施之一,被称为“城市的血管”。城镇污水纳管排放是防治城镇水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环节。广大的企业,都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规范排污行为,为城市健康运行尽一份力。
供稿丨法制科
编辑丨潘卓琳
审核丨郁嘉东